关于印发《kaiyun登录入口首页2017年“专升本”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《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“专升本”工作实施办法》(湘教发〔2015〕4号)精神,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“专升本”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为规范做好我校“专升本”工作,做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学校成立“专升本”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“专升本”工作的组织领导。
组 长:李少夫 陆 晨
副组长:樊启毅 夏维福 王文龙 李新华 陈文斌
成 员: 汪金良 赵海林 蹇少祥各学院(部)院长(主任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设在教务处)负责具体落实“专升本”工作。
主 任:赵海林
成 员:戴先凤 谭凤菊 谢 凤 罗 勇
二、“专升本”主要任务
1.做好“接收院校”的工作。我校2017年有园林、水产养殖学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汽车服务工程、环境设计、行政管理、物流管理等七个本科专业可接受校内外2014级相关专科学生经推荐和选拔考试升本就读。因此,作为“接收院校”要与“推荐院校”商定“专升本”合作事宜,并签订协议,组织选拔考试,做好预录取工作等。
2.做好“推荐院校”的工作。我校作为“推荐院校”要做好2014级各专科专业学生的“专升本”推荐工作,并就有关专业与“接收院校”吉首大学、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等校签订和履行“专升本”合作协议。
三、“专升本”工作基本原则
坚持省教育厅提出的“协商自愿原则”、“公开公正原则”、“相对稳定原则”和“诚信合规原则”。
四、推荐条件与录取比例
(一)推荐条件
被推荐者必须是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科学生,并满足以下条件。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热爱集体,团结同学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2.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前20%,并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;
3.身体素质好。
(二)录取比例
按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,“接收院校”组织选拔考试后,各专业录取比例控制在本专业参考人数的50%以内。
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,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,退役后按期复学,完成专科学业的2017届毕业学生,经本人申请并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或者通令等复印件(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)、勋章及其他佐证材料,报“接收院校”和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,可免试进入“接收院校”的相应专业学习,不占“专升本”录取人数限额。
五、工作程序
(一)建立合作关系
1.我校作为“接收院校”应按时与“推荐院校”商定“专升本”合作事宜,并正式签订“专升本”合作协议(见附件1)。“专升本”合作协议签订前,“推荐院校”须将相关专科专业的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和实际开设课程等情况送我校审核,确认对口“专升本”专业(一个专科专业仅限对应一个相应本科专业),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对口“专升本”。
2.我校作为“推荐院校”,要积极做好2017年应届专科毕业生的“专升本”推荐工作,并就有关专业与吉首大学、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签订并履行相关专业的“专升本”协议。
(二)学生报名与推荐
1.本校学生报名与推荐:本校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“专升本”推荐条件和比例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被推荐的学生在二级学院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填写“专升本”报名表(见附件2)。(同时提供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两张,一张贴报名表“照片”处,另一张暂贴报名表右上方,用于办理“专升本”考试准考证)。2017年3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学生报名Excel表和“专升本”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并送教务处。经学校“专升本”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,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7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“专升本”信息管理平台报名(网址:http://zsb.hnadl.cn),并在校园网页公示七天无异议后,上报省教育厅。
2.其他“推荐院校”的学生报名与推荐:各“推荐院校”参照上述程序办理本校的“专升本”报名与推荐工作。推荐名单由各学校在2017年3月30日前通过专升本报名网站确认,并在4月10日前完成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《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“专升本”报名表》(见附件2)。并向我校提供2017年“专升本”学生推荐名单(见附件3)、湖南省普通高校2017年“专升本”推荐情况汇总表(见附件4)以及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(学校教务处盖章)、获奖情况等。
3.我校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审核确认参加2017年“专升本”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查,经审查通过的学生,方能参加我校组织的“专升本”选拔考试。
(三)选拔考试
经省教育厅审查合格的报读我校“专升本”的学生,由我校统一组织选拔考试。
1.我校接受“专升本”的七个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:英语(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试)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(见附表3),每门课程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考试时量一般为120分钟,所有科目均为闭卷考试。
2.考试时间:2017年5月7日(星期六)。具体时间为英语上午8:00-10:00;专业基础课上午10:30-12:30;专业课下午2:30-4:30或2:30-5:30。
3.考试地点:kaiyun登录入口首页西校区。外校考生视考生多少和距离远近等情况考虑是否设校外考点。
4.准考证发放:本校教务处于考前二周向“推荐院校”统一寄送,本校考生于考前一周到教务处领取准考证。考生一律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。
(四)确定录取名单
1.根据选拔考试成绩,分专业按照教育厅规定的录取比例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。
2.预录取名单经公布7天无异议后,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审核,经审核通过的学生,由我校发放“专升本”录取通知书。
3.被录取的“专升本”学生统一到所属“推荐院校”教务处领取录取通知书,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学习。不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来校报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。
六、“专升本”学生的学籍、学位管理
“专升本”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,严格执行我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,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。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,按照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》(教学〔2002〕15号)规定,其毕业证书内容填写“在我校××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”,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;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学士学位证书。
七、其它事项
1.有关“专升本”的推荐、考试和选拔等工作,按校务公开的要求,实行全程公开。校纪检监察部门对“专升本”工作实行全程监督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监督电话:0736-7382846(学校纪检监察处)
2.我校教务处和其他“推荐院校”负责发布“专升本”工作信息。我校教务处网址:http://jwc.hnyyjsxy.com/。
3.其它未尽事项可咨询我校教务处,联系人:谢老师。咨询电话:0736-7385222 邮箱:378678785@qq.com。
kaiyun登录入口首页办公室
2016年12月27日
附件
1.kaiyun登录入口首页2017年“专升本”协议
2.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17年“专升本”报名表
3.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“专升本”学生推荐名单
4.湖南省普通高校2017年“专升本”推荐情况汇总表
5.kaiyun登录入口首页2017年“专升本”拟接收的本科专业名称及选拔考试科目表